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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批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

    

我院获批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

近日,接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等三所独立学院部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通知》(京学位〔2013〕1号),经第四届北京市学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我院财务管理专业获批学士学位授予权(有效期三年)。根据通知和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已对首届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核,并上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 6月 29日 ,学院为通过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首届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颁发了管理学学士学位

我院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点资格评估工作于2012年7月正式启动,于2013年3月完成。学院评建办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经济管理系按时、规范、高质量的完成了各环节工作。主要包括:向北京教委学位办递交评估申请函、提交自评报告和专业简况表文件;向教育部评估中心(受北京市教委委托)提交专业信息采集登记、专业数据状态统计、学位授予点资格评估支撑等材料;参加教育部评估中心举行的现场答辩。我院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申请评估工作得到了教育部评估中心评估专家组的高度认可。(教务处杨多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