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要闻

我院李玲玉同学见义勇为,受海淀区法院表彰

  

我院李玲玉同学见义勇为,受海淀区法院表彰

 

2009 年4月10日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08级学生李玲玉,外出途径海淀区小西天牌楼附近,遇见一起强奸未遂案。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李玲玉同学沉着应对、细心观察、冷静判断,在危急时刻及时报警,使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免遭不法行为的侵害。与此同时,她还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配合民警完成了辨认、调查取证等工作。近日,海淀区法院发来司法建议书,建议学院对李玲玉同学的英勇行为和优秀品德给予表彰。

李玲玉同学作为首都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了社会正气,为当代首都大学生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为表彰李玲玉同学见义勇为的行为,学院做出决定,给予李玲玉同学通报表扬及奖金奖励。

由此,学院形成了“以李玲玉为榜样,弘扬正气、发奋学习,树立文明新风尚”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