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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学院召开第二次公寓工作会议暨学生处第三次全体生活老师会议

  

要用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学院召开第二次公寓工作会议暨学生处第三次全体生活老师会议

2012年5月18日下午,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在食堂312教室召开了工作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主任相俊英,学生处副处长吴寿清,各院系主任助理、人事处相关人员、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老师及部分生活老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人事处王珂老师就生活老师的工作时间及薪资待遇等问题作了解释和解答,随后由学生处副处长吴寿清就近期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肯定了公寓管理近期取得的成绩,指出了不足,对学生公寓的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

相俊英副院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她分析了学院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学院的现实状况以及生活老师的队伍结构,肯定了近期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的工作成绩,尤其是肯定了生活老师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意识和奉献精神。相副院长指出,学生公寓是学生的第二课堂,要使学生在学生公寓内拥有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生活老师责任重大。她鼓励生活老师在工作中要“敢管、敢做、敢负责”,要把学生公寓的安全稳定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做。

相副院长最后强调,学生公寓管理要上下用心,通力协作。院系要积极排查不符合公寓管理规定的状况,严加管理。从现在开始院系两级都要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对毕业生中的各种非安全因素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教育、早处理。要防范在前,疏导在前,要用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文章出处:学生处)